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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0号|关于增列海关监管方式的公 (海关总署公告?019〕第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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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01-25 11:56:47 来源9a href="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7/2280851/index.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海关总署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560
核心提示:为适应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要求,促进企业规范申报,规范海关业务管理,海关总署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现公告如下、/div>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019〕第20 叶/td>
发布日期 2019-01-23 生效日期 2019-03-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进出叢/td>
备注
  为适应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要求,促进企业规范申报,规范海关业务管理,海关总署决定增列海关监管方式,现公告如下
  增列海关监管方式特许权使用费后续征税,代?500,适用于纳税义务人在货物进口后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并在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后的规定时限内向海关申报纳税、/div>
  本公告自2019??日起实施、/div>
  特此公告、/div>
  海关总署
  2019??3?/div>
地区9/font>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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