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其他法规?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绿色食品地方工作机构许可审查职责的通知 (中绿审?018?5?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进一步明确绿色食品地方工作机构许可审查职责的通知 (中绿审?018?5?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9-01-14 02:14:51 来源9a href="http://www.greenfood.agri.cn/tzgg/201804/t20180420_6123990.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浏览次数9span id="hits">4353
核心提示:为充分发挥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标志许可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中心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承担标志许可审查工作的工作条件和工作职责进一步予以明确(附件1?)、/div>
发布单位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发布文号 中绿审?018?5叶/td>
发布日期 2018-04-19 生效日期 2018-04-19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各地绿办(中心)
  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工作是保障绿色食品事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第一关。多年来,各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工作机构)坚守入门关,严审严查,为维护绿色食品优质安全的品牌形象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绿色食品事业的快速发展,标志许可审查工作环节不断向地市县延伸,但省、地市县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职责划分不甚明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充分发挥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高标志许可审查工作质量和效率,中心根据《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程序》,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对各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承担标志许可审查工作的工作条件和工作职责进一步予以明确(附件1?)、/div>
  各省级工作机构要按照通知中规定的工作职责、工作条件和工作要求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制定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相关制度、规范和工作细则;二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本行政区域内标志许可审查工作各环节职责分工,突出各环节审查要点,实施分段管理,分级落实审查责任;三是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市县级工作机构的工作条件进行评估,确定授权委托机构和工作范围并报备中心审核评价处、/div>
  请各省级工作机构高度重视标志许可审查工作,严守规范、落实责任,切实为提升绿色食品发展质量把好审查关口、/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其他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5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2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