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8?/div>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电?018?18号)要求,对我局涉及证明事项清理的规范性文件开展清理。经清理,《贵州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办法(试行)》(黔食药监发?016?号)、《贵州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试行)》(黔食药监发?016?号)、《贵州省食用农产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黔食药监食流发?015?60号)?件规范性文件涉及取消的证明事项,决定废止,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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