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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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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8-12-19 01:27:16 来源9a href="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302266/302269/2147365/index.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海关总署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801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6号),海关总署决定,在对海关总署2014年第79号公告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进行维护和更新的基础上,发布CCLM 1001-0001?33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附件1)。为方便查找和使用,本公告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法”目录(附件2)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部分税目化验方法索引”(附件3)、/div>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01叶/td>
发布日期 2018-12-17 生效日期 2018-12-17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理化检浊/td>
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6号),海关总署决定,在对海关总署2014年第79号公告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rdquo;进行维护和更新的基础上,发布CCLM 1001-0001?33?ldquo;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rdquo;(附?)
  为方便查找和使用,本公告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化验方?rdquo;目录(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部分税目化验方法索?rdquo;(附?)、/div>
  对同一商品进行属性化验时,如公告所列化验方法与其他化验方法的检验结果不同时,以公告发布化验方法的海关检验结论作为海关执法依据、/div>
  本公告自2019??日起执行。海关总署2014年第79号公告同时废止、/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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