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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做好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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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8-08-01 03:24:15 来源9a href="http://nynct.guizhou.gov.cn/xwzx/tzgg/201808/t20180801_25443412.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贵州省农业委员会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666
核心提示:为做好畜禽屠宰环节相关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农业农村部制定了《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调查制度?018?021年)》,并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即日起实施,有效期?021?月。请各地按照制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畜禽屠宰统计信息员队伍,组织做好畜禽屠宰统计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防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畜禽屠宰统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div>
发布单位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8-08-01 生效日期 2018-08-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附件: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调查制度?0182021年).pdf
各市(州)农委(畜牧兽医局),贵安新区农水局、仁怀市农牧局、威宁县畜牧产业局
为做好畜禽屠宰环节相关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农业农村部制定了《生猪等畜禽屠宰统计调查制度?0182021年)》,并已经国家统计局批准,即日起实施,有效期?021?月。请各地按照制度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畜禽屠宰统计信息员队伍,组织做好畜禽屠宰统计信息填报和审核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防止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畜禽屠宰统计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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