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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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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8-10-12 05:09:33 来源9a href="http://www.samr.gov.cn/hd/zjdc/art/2023/art_5f4ba6a42eb445b48eec3d393e4842f7.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610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证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规范计量单位的使用和管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8?1?1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发布单位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8-10-12 截止日期 2018-11-11
有效性状?/th> 地区 中国
备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证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规范计量单位的使用和管理,市场监管总局组织起草了《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8?1?1日前反馈市场监管总局。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div>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lsfz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div>
3.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号,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ldquo;《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div>
市场监管总局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 市场监管 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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