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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取消部分产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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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8-05-30 04:09:57 来源9a href="http://gkml.customs.gov.cn/tabid/1165/InfoID/31348/Default.aspx"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海关总署浏览次数9span id="hits">3750
核心提示:根据《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25号公布,质检总局令第170号、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经风险评估,海关总署制定关于取消部分产品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公告,决定自2018??日起,取消对部分产品(清单见附件)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附件中的产品进口前,相关企业不需再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但货物入境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申报,依法接受检验检疫、/div>
发布单位
海关总署
海关总署
发布文号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1叶/td>
发布日期 2018-05-29 生效日期 2018-05-29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检验检?/td>
备注 附件:取消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产品清单
根据《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25号公布,质检总局令第170号、海关总署令第238号修改),经风险评估,决定自2018??日起,取消对部分产品(清单见附件)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上述产品进口前,相关企业不需再申请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但货物入境时应当按照规定向海关申报,依法接受检验检疫、/div>
特此公告、/div>
海关总署
2018??9?/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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