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总局办公厅关于保健食品延续注册审评期间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问题的复?食药监办特食管函?018?02 ?

总局办公厅关于保健食品延续注册审评期间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问题的复?食药监办特食管函?018?02 ?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8-03-28 03:30:50 来源9a href="http://yjj.guizhou.gov.cn/xwdt/gjjyw/201903/t20190317_63569583.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7578
核心提示:你局《关于保健食品延续注册期间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合法性的请示》(粤食药监局健?01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9/div>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特食管函?018?02 叶/td>
发布日期 2018-03-21 生效日期 2018-03-2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http://www.sda.gov.cn/WS01/CL0050/227170.html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div>
你局《关于保健食品延续注册期间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合法性的请示》(粤食药监局健?01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9/div>
按照〉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4.html" target="_blank">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88284.html" target="_blank">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泔/strong>》的相关规定,对在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已申请延续注册,经审评不存在《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2016年版)?.12.3?3)和3.12.3?8)项规定情形的,在总局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前,原注册证书继续有效、/div>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厄/div>
2018??1?/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复函有效?nbsp;注册保健食品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