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 本办法适用于对本市行政区域内有关单位主持或参与标准制修订及其他取得标准化工作成果的一次性无偿资助、/div>
第三 市政府设立标准化资助专项资金,由市财政主管部门在年度市级财政预算中安排,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标准化资助项目的具体管理工作、/div>
第四 凡在本市缴纳税金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及人民团体(以下简称单位),可依照本办法申请资助、/div>
第五 资助范围:
(一)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主持或参与省、市急需的工业、农业、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计
(二)新承担国际、国家、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佛
(三)成效显著,起到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的国家级、省级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
(四)其他在全省、全国范围内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标准化成果、/div>
第六 申请资助的标准化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标准的技术指标达到国际或国内同类先进水平皃
(二)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并有利于促进本市科技成果产业化及产业结构调整优化皃
(三)标准中含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形成优势产业或提升本市产品在国际、国内市场竞争力皃
(四)标准化项目的实施能给本市带来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div>
第七 申请资助的标准制修订和试点示范项目必须是在上一年度已经正式批准发布或通过验收确认的项目、/div>
第八 资助额度:
(一)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和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的,资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0万元?0万元?0万?万元;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的,按照参与标准制修订程度确定资助额度,不超过主持制修订同级标准资助额度?0%、/div>
(二)承担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秘书处工作的,资助不超?0万元;承担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一次性资助分别不超过30万元?0万元、/div>
(三)完成创建任务的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承担单位,国家级、省级项目资助分别不超过10万?万元、/div>
第九 认定依据:
(一)主持和参与标准制修订的认定依据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有关标准管理机构发布的正式标准文本、/div>
(二)参与标准制修订程度的认定依据是在标准文?ldquo;前言中载明的起草单位名单。主持单位是指标准的唯一起草单位和标准文?ldquo;前言中的主要起草单位,无主要起草单位时为参与起草单位中排序第一位的单位。参与单位是指标准文?ldquo;前言中除了主要起草单位之外的其他参与单位、/div>
(三)承担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组织、国家标准化专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认定依据是国际标准化组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告、/div>
第十 申报程序9/div>
符合资助范围和条件的标准化项目承担单位自主提出申请,经所在辖区县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统一汇总上报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确认、/div>
第十一 申请标准制修订项目资助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标准化资助申请?
(二)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封面及前言部分(
(三)单位的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营业执照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文件(复印件);
(四)其他相关资料、/div>
第十二条 申请其他标准化项目资助的单位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标准化资助申请?
(二)标准化项目确认文件;
(三)其他相关资料、/div>
第十三条 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受理标准化资助申请的时间截止?月底、/div>
第十四条 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市财政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应及时在网上公示、/div>
第十五条 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于每?月底前,根据评审结果制定标准化资助年度计划报市财政主管部门,按财政直接支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div>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琅
(一)申请项目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的;
(二)不符合规定时限皃
(三)申请单位近2年内因标准或质量问题被执法部门查处或正在接受调查皃
(四)弄虚作假的、/div>
第十七条 同一标准化项目已获得市级政府部门同类性质更高额度资助的,不再重复进行资助,未达到本办法规定资助额度的,可以补齐资助额度、/div>
第十八条 申报单位收到资助资金?应按照现行财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标准化资助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补贴开展标准化工作中的经费投入及相关技术研发工作、/div>
第十九条 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资助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评价。获得资助的单位应当在资金拨付后次年6月底前,向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效果评价报告,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汇总后形成总体绩效评价报告?月底前报市财政主管部门,市财政主管部门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研究安排下一年度预算、/div>
第二十条 获得资助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出现弄虚作假骗取资助资金等违法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div>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第二十一 本办法由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市财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解释、/div>
第二十二 本办法自2017??日起试行,有效期?019?2?1日、/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食品重点行业全面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
-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徐州市食品经营违法案件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的通知 (徐市监法?024??
-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适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件行政处罚裁量指引》的通知 (徐市监法?024??
-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佛山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的公告 (佛市监公字?024?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枣庄石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鲁政办字?024?1?
-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卫规?024? ?
-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珠府函?024??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厦府办?024??
-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024年清远市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非甾体抗炎药品及其系列衍生物或类似物违法行为的通知 (闽市监办?024??
点击排行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市监规?023??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贯工作的通知 (新安办?023?3?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市监规发?023?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023年版)的通知 (新政办发?023?7?
- 山东省食品安全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 甘肃省散装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泔/A>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裁量权规范》等6个行政许可裁量基准的通知 (杭市管?023?79?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 (陕政办发?023?7?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体系建设指导书》的通知 (鄂市监办食生函?023?6?
- 执行19295的粽子抽检时算算不算粽孏/a>
- 广告页面免责性声明有效性争?/a>
- 烟酰胺核糖是什么?能用在固体饮料里吗?
- 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024年版(/a>
- 采用初级农产品做为食品原料需要如何管控初级农产品的质野/a>
- 在公司A产品标签上标注搭配公司B产品食用更美味可以吗
- 仅提供分餐和就餐场所的助餐点
- 企业,你的标签这样标识,难怪监管部门让你自证清白!
- 原料打成粈/a>
- 朋友美团点了一个猪蹄,但是有猪毛在上面,请问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吗>/a>
- 生开扇贝柱属于食用农产品吖/a>
- 职业打假打假,职能部门奇葩,如何证明我就是我
- 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考核题库(参考)
- 求助:保质期写错被投诈/a>
- 关于预包装食品最小销售单元食品标签标注的疑问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