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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河北省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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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8-01-23 03:28:58 来源9a href="http://www.hebfda.gov.cn/CL0222/64321.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966
核心提示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冀财税?017﹝/div>
发布单位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8-01-22 生效日期 2018-01-22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http://www.hebfda.gov.cn/CL0222/64321.html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改《河北省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的公告.pdf
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冀财税?017?8号)要求,现将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日印发的《河北省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冀食药监法?015?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改如下
将《管理办法》中第十三条第一?ldquo;健康检查机构严格依据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健康检查费用,不得擅自提高和降低政策规定的收费标准,严禁乱收费?rdquo;删去、/div>
地区9/font>河北
标签9/font>物价检?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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