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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取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事项的公?2017年第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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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7-12-22 04:52:26 来源: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804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1988?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9/div>
发布单位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2017年第48叶/td>
发布日期 2017-12-19 生效日期 2017-12-19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http://www.bjtsb.gov.cn/infoview.asp?ViewID=114250
根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2673.html" target="_blank">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泔/strong>》(1988?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8??日起,取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事项、/div>
二、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div>
三、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div>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2?9?/div>
地区9/font>北京
标签9/font>企业产品标准标准?nbsp;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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