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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重新发布《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具体要求》的通知(沪食药监规?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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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7-09-12 08:31:21 来源9a href="http://service.shanghai.gov.cn/XingZhengWenDangKu/XZGFDetails.aspx?docid=REPORT_NDOC_000090"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235
核心提示:我局发布实施了《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具体要求》(沪食药监法?015?87号),为规范本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生产经营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具体要求》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017??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div>
发布单位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沪食药监规?017?叶/td>
发布日期 2017-07-10 生效日期 2017-09-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2022-08-31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http://www.shfda.gov.cn/gb/node2/yjj/xxgk/zfxxgk/xxgkml/fgwj/gfxwj/u8ai9935.html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食药监局执法总队9/div>
  2015??日,我局发布实施了《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具体要求》(沪食药监法?015?87号),为规范本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生产经营行为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泔/strong> 》、《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局对《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具体要求》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017??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请各单位遵照执行、/div>
  特此通知、/div>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0?/div>
  (公开范围:主动公开(/div>
  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生产经营基本条件具体要汁/div>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集体用餐配送监督管理办法》、《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集体用餐配送膳食生产配送卫生规范》(DB31/2024-2014)、〉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2777.html" target="_blank">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上海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div>
  一、生产加工经营场地、设施设备的要求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生产加工经营场地、设施设备应符合食品安全法律规定的要求,具体见附表、/div>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检验机构及检验人员的要求
  1、应设立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div>
  2、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应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2年以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经历,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食品加工时段应安排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岗并开展监督管理工作、/div>
  3、应配备经专业培训合格的检验人员,负责产品检验和生产过程卫生监测及评估工作、/div>
  4、应设置和配备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检测项目相适应的检验室和检验设备。具备按照DB31/2024-2014的要求开展原料检验、过程监控和产品检验的能力、/div>
  三、建立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
  1、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规定的要求,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按照DB31/2024-2014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和检查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按照《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规定,增加适合主要原料和食品供应商检查评价、临近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回收食品管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iv>
  2、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律规定的要求,建立食品安全自身管理记录和文档管理制度、/div>
  3、应制定相应的生产配送操作规程,建立和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ABC规范化管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指导原则》(DB31/2015-2013)]等行之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div>
  4、应配备食品留样专用容器和冷藏设施、/div>
  相关附件 沪食药监规?017?号附?/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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