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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印发《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的通知(农医发?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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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7-07-06 04:31:23 来源9a href="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YJ/201707/t20170705_5738413.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农业?/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5944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规范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操作,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div>
发布单位
农业
农业?/div>
发布文号 农医发?017?5叶/td>
发布日期 2017-07-03 生效日期 2017-07-03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规范规程
备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9/div>
  为进一步规范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操作,防止动物疫病传播扩散,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制定了《病死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我部发布的动物检疫规程、相关动物疫病防治技术规范中,涉及对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按本规范执行、/div>
  自本规范发布之日起,《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农医发?013?4号)同时废止、/div>
  农业?/div>
  2017???/div>
  附件9/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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