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香槟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批准对香槟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7-05-31 11:32:42 来源9a href="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jlgg_12538/zjgg/2013/201304/t20130411_352119.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776
核心提示:由法国农业、食品、渔业、农村事务及土地整治部推荐,法国香槟酒行业委员会提出的香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请,经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相关规则要求,组织专家技术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香槟(Champagne)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div>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2013年第51叶/td>
发布日期 2013-04-11 生效日期 2013-04-1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2023-02-15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废止依据9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21264.html" target="_blank">海关总署关于废止2001年第13号等5部公告的公告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
  由法国农业、食品、渔业、农村事务及土地整治部推荐,法国香槟酒行业委员会提出的香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申请,经国家质检总局按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及相关规则要求,组织专家技术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对香槟(Champagne)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div>
  质检总局
  2013??1?/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93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