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活禽经营限制区的通告(穗府?015??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活禽经营限制区的通告(穗府?015??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7-05-18 05:23:36 来源9a href="http://www.gz.gov.cn/gfxwj/szfgfxwj/gzsrmzf/content/post_5444766.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广州市人民政庛/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075
核心提示:为加强家禽经营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省的部署,我市于2014??日起在部分区域开展了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06号)要求,我市将正式划定活禽经营限制区,现发布关于划定活禽经营限制区的通告、/div>
发布单位
广州市人民政
广州市人民政庛/div>
发布文号 穗府?015?叶/td>
发布日期 2015-03-27 生效日期 2015-04-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2020-04-01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http://www.gz.gov.cn/gzgov/s2811/201503/41f3956c3e9c4dd7833b52aa49c854c4.shtml
  为加强家禽经营管理,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根据省的部署,我市?014??日起在部分区域开展了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rdquo;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省政府令?06号)要求,我市将正式划定活禽经营限制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9/div>
  一、划定活禽经营限制区,限制区内统一推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rdquo;,不得进行活禽经营活动、/div>
  二、限制区范围在原试点区域的基础上,增加海珠、天河、白云区部分地区,形成连片区域、/div>
  原试点区域:越秀区全区、荔湾区除芳村片区和桥中街以外的区域、天河区珠江新城、番禺区大学城(?条村)区域、/div>
  扩大区域:海珠区科韵路以西、新港路及昌岗路以北,与珠江河道合围的区域;天河区华南快速路以西、广园快速路以南,与珠江河道和越秀区合围的区域;白云区的三元里街广园中路以南区域和景泰街辖区、/div>
  根据家禽生鲜上市推进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市政府将视情况调整限制区范围、/div>
  三、本通告?015??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div>
  广州市人民政庛/div>
  2015??7?/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1.08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