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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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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7-04-25 03:02:15 来源9a href="http://www.mee.gov.cn/gkml/hbb/bl/201606/t20160621_354852.htm"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环境保护?/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4658
核心提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已?016??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016??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号)同时废止、/div>
发布单位
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div>
发布文号 环境保护部令?9叶/td>
发布日期 2016-06-14 生效日期 2016-08-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2021-01-01
属?/th> 规章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法规废止依据9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205506.html">国家危险废物名录?021年版 (部令 ?5?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已?016??0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016??日起施行。原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号)同时废止、/div>
  环境保护部部 陈吉?/div>
  发展改革委主 徐绍叱/div>
  公安部部 郭声?/div>
  2016??4?/div>
  附件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第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泔/strong>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名录、/div>
  第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包括液态废物),列入本名录9/div>
  (一)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div>
  (二)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的、/div>
  第三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div>
  第四 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废弃后属于危险废物、/div>
  第五 列入本名录附录《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清单》中的危险废物,在所列的豁免环节,且满足相应的豁免条件时,可以按照豁免内容的规定实行豁免管理、/div>
  第六 危险废物与其他固体废物的混合物,以及危险废物处理后的废物的属性判定,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执行、/div>
  第七 本名录中有关术语的含义如下:
  (一)废物类别,是在《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划定的类别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危险废物进行的分类、/div>
  (二)行业来源,是指危险废物的产生行业、/div>
  (三)废物代码,是指危险废物的唯一代码,为8位数字。其中,?-3位为危险废物产生行业代码(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1)》确定),第4-6位为危险废物顺序代码,第7-8位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div>
  (四)危险特性,包括腐蚀性(Corrosivity, C)、毒性(Toxicity, T)、易燃性(Ignitability, I)、反应性(Reactivity, R)和感染性(Infectivity, In)、/div>
  第八 对不明确是否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予以认定、/div>
  经鉴别具有危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主要有害成分和危险特性确定所属废物类别,并按代码900-000-?times;为危险废物类别代码)进行归类管理、/div>
  经鉴别不具有危险特性的,不属于危险废物、/div>
  第九 本名录自2016??日起施行?008??日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号)同时废止、/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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