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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实施细则》的通知(食药监办综?0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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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7-03-29 08:50:46 来源: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157
核心提示:《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实施细则》经2015??6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div>
发布单位
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综?015?5叶/td>
发布日期 2015-04-07 生效日期 2015-04-07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http://fda.jiangmen.gov.cn/wenjiangonggao/8025.htm
市局机关各科室、稽查局,各直属事业单位9/div>
  〉img src="//www.sqrdapp.com/law/skin/default/image/lazy.gif" class="lazy" original="//www.sqrdapp.com/member/fckeditor/editor/images/ext/pdf.gif" width="16" height="16" border="0" alt="" align="absmiddle" /> 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实施细则》经2015??6日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div>
  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宣/div>
  2015???/div>
  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安全预警信息的报送,保证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有序开展,依据《江门市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江门市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规程》,制定本实施细则、/div>
  一、职责和分工
  (一)办公室
  搭建信息发布平台,加强与传统媒体、新兴媒体的沟通联络,审核并发布信息;负责信息发布后跟踪和舆情监测工作、/div>
  (二)综合协调科
  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收集初审全市各地、相关部门报来申请发布的预警信息;汇总来自本局应急管理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科、保健食品监管科和稽查局申请发布的预警信息、/div>
  (三)应急管理科(举报投诉中心)
  负责本市及指导协调各地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食品举报投诉方面的预警信息、/div>
  (四)食品生产安全监管科
  掌握分析生产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提供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食品强制检验等情况的预警信息、/div>
  (五)食品市场安全监管科
  掌握分析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提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质量监测、相关市场准入制度和酒类流通方面预警信息、/div>
  (六)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科
  掌握分析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提供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状况调查、监测和重大活动食品安全预警信息、/div>
  (七)保健食品监管科
  掌握分析保健食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负责提供保健食品标准、消费预警信息、/div>
  (八)稽查局
  通过分析案件查处、监督抽验、风险监测的结果,提供相关食品安全预警信息、/div>
  二、发布流稊/div>
  市局各科室、稽查局依据职能,按照《江门市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第六条要求,形成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稿,填写《江门市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审批表》(附件1),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后,及时交综合协调科收集。综合协调科汇总、初审后呈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办公室审核、呈批并实施发布、/div>
  三、其他事顸/div>
  根据《江门市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制度》要求,各科室、稽查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并于4?5日前报综合协调科备案,如人员变动的请及时更新、/div>
地区9/font>江门?nbsp;
标签9/font>预警细则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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