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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农作物种子转基因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内农牧种植发〔2017〕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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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7-03-17 02:45:3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浏览次数:1876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农作物转基因种子监管工作,落实全区种植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农作物种子转基因监管工作方案》,请各盟市根据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行为。
发布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发布文号 内农牧种植发〔2017〕53号
发布日期 2017-03-08 生效日期 2017-03-08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属性 专业属性 其他
备注  http://www.nmagri.gov.cn/zxq/xztz/649545.shtml
各盟市农牧业局:
 
  农业部陆续下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子市场监管和品种保护工作的通知》、《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4号)等文件,对农作物种子转基因监管工作进行部署。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农作物转基因种子监管工作,落实全区种植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农作物种子转基因监管工作方案》,请各盟市根据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行为。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7年3月8日

  内蒙古自治区2017年农作物种子转基因监管工作方案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种子市场监管和品种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17)4号)文件先后对农作物种子转基因监管工作进行了部署,贾跃峰副厅长在2017年全区种植业工作会议上指出,近年来,非法转基因品种不断渗透我区,各级种子管理部门不但要监管外面进来的,还要关注我们出去的,以零容忍的态度管控违规扩散。为做好2017年我区农作物种子转基因监管工作,结合我区种植业特点和现代种业发展态势,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重点作物和重点区域
 
  1、开展全区玉米种子生产田转基因监管专项行动,对全区玉米种子生产田开展全覆盖检查。重点区域有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赤峰市、阿拉善盟和通辽市。
 
  2、开展打击非法销售转基因玉米种子专项行动。在市场检查中抽取样品并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重点地区有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巴彦淖尔市。
 
  3、开展打击非法销售转基因大豆专项行动。在市场检查中扦取大豆样品并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重点地区有呼伦贝尔市、兴安盟。
 
  4、开展打击非法销售转基因油菜专项行动。在市场检查中抽取油菜种子样品并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重点地区为呼伦贝尔市。
 
  (二)开展全环节监管
 
  1、开展品种试验审定环节的“双检测”。
 
  2017年,对申请参加区域试验的玉米、水稻、大豆、小麦等品种,在申请单位提交转基因成分检测报告后,还要进行转基因成分复检(即在试验过程中采取田间取样、快速检测的方式对试验品种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将这种“双检测”模式常态化、制度化。对发现非法含有转基因成分的参试品种,立即终止试验,三年内不受理责任单位试验申报和审定申请,从品种审定环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转基因种子行为。
 
  2、继续做好种子生产、加工经营环节监管。
 
  对全区玉米种子生产田开展拉网式排查,严查亲本来源,加大苗期检测力度,发现问题从严从速查处。开展玉米、大豆和油菜种子加工和销售环节转基因成分检查,严防转基因玉米、大豆和油菜种子进入农业生产。对市场中销售的谷类、瓜类等可能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部分蔬菜种子进行转基因成分检测,有效防止科研用种非法生产和违规扩散。??
 
  二、工作安排
 
  (一)自治区种子管理站负责全区农作物种子试验、审定、生产、加工、销售环节的转基因监管工作,组织人员开展对重点区域的随机检查和全区农作物种子转基因监管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全区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检查,对近三年发生过非法生产销售转基因种子的旗县进行随机检查,抽取种子样品进行检测。组织开展夏秋季玉米、大豆、油菜种子生产田检查,对重点区域的重点旗县进行随机检查。各盟市农牧业局负责本辖区农作物种子转基因监管工作,组织开展本辖区种子市场和所有制种基地的全覆盖检查工作。旗县农牧业局以常规巡查为重点工作,对重点种子经营门店和重要制种乡镇开展以事前监管为重点的全覆盖检查,查早查小,防患于未然。
 
  (二)开展进村入户倒查工作。各盟市要组织开展对重点乡镇的进村入户倒查工作。了解农户种子来源,重点关注直销入户的种子质量,将农作物种子转基因监管工作延伸到田间地头。
 
  (三)加大查处力度
 
  1、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转基因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违法制种、繁种、销售转基因种子的生产经营者,依法停止生产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和种子,吊销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各盟市农牧业局负责辖区转基因种子监管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非法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行为,和群众的举报投诉,要在24小时内将情况上报自治区种子管理站,并要从快从严予以依法查处。
 
  三、其他
 
  各盟市农牧业部门要对农作物种子转基因监管工作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科学研判形势,制定周密计划。科学组织,责任到人,权责明确,措施有力。在开展转基因监管中要做到工作有计划,检查有记录。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置,严厉查处。
 
  联系人:崔晓红    电话:0471-6963964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7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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