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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口药品目录中第三批非药用物品目录的通告(国食药监注[200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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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方便非药用物品通关,规范口岸管理,根据《关于进口药品目录中非药用物品进口通关有关事宜的通告》(国食药监注?004?2号)要求,我局对近期非药用物品进口情况进行了整理,现将第三批非药用物品目录通告如下、/div>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国食药监注[2005]423叶/td>
发布日期 2005-08-22 生效日期 2005-08-22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进出?其他
备注
  为方便非药用物品通关,规范口岸管理,根据《关于进口药品目录中非药用物品进口通关有关事宜的通告》(国食药监注?004?2号)要求,我局对近期非药用物品进口情况进行了整理,现将第三批非药用物品目录通告如下9/div>
  一、食品添加剂籺/div>
  海藻糖、/div>
  二、药品合成前佒/div>
  7-氨基-3-?3-头孢?4-羧酸?-ACCA)?-氨基-3-乙烯?3-头孢?4-羧酸?-AVCA)、头孢米诺酸、头孢克肟甲酯(Cefixime Methyl Ester)、/div>
  三、其宂/div>
  琼脂糖、酵母多聚糖(Yeast Polysaccharide)、丙氧基酰化葡萄糖(Glucam E-20)、苯并咪唑?-氮鸟嘌呤、硫脲嘧啶?-噻唑丙氨酸、L-核糖(L-Ribose)、/div>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五年八月二十二?/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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