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制统一,市政府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市政府决定部分修改下列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一、《昆明市牛羊屠宰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6号)
将第四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四条?ldquo;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修改?ldquo;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div>
删去第四条、第六条、第九条、第二十二条中的农业、/div>
二、《昆明市农贸市场管理办法(试行)》(昆明市人民政府令?0号)
将第六条修改为:鼓励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多种投资形式新建、改建和扩建农贸市场?rdquo;
三、《昆明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03号)
将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ldquo;市、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公共餐饮具集中消毒的卫生监督管理?rdquo;
删去第十三条中的第二?rdquo;、/div>
四、《昆明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09号)
将第十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实行完全密闭化运输,在运输过程中不得滴漏、撒落,转运期间不得裸露存放?rdquo;
第十二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三)项:每日至少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收运1次,并及时进行处置;、/div>
该条其他项的序号依次顺延、/div>
将第二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单位处以5000元以?万元以下的罚款、/div>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餐厨废弃物特许经营单位处以300元罚款;因泄漏、泼洒造成路面污染的,责令清除污染物,并按照污染面积每平方米处?0元罚款;违反规定的运输车辆未经整改的,不得上路行驶?rdquo;
五、《昆明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令?12号)
将第十一条第(一)项修改为:国家机关、学校、医院、文物保护单位的建(构)筑物及其规划控制地带和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div>
删去第十一条第(四)项,该条其他项的序号依次顺延、/div>
将第二十七条修改为:因举办大型文化、旅游、体育、公益活动或者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等需要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利用路灯灯杆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 应当符合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有关要求,设置期限不得超?0日,并应当在设置期限界满?日内自行拆除、/div>
(二)其他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设置期限不得超?0日,设置期限界满?日内自行拆除?rdquo;
将第二十八条修改为:设置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的,应当向所在地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区城市管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9/div>
(一)申请书:/div>
(二)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div>
(三)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的形式、范围及其效果图:/div>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div>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属地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申?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办理行政许可证手续。其中,利用路灯灯杆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属地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应当在作出决定前,报市级城市管理行政部门审核?rdquo;
六、《昆明市建设领域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66号)
将第一条中《云南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试行办法?rdquo;修改?ldquo;《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rdquo;、/div>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