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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发布红参药材及饮片中总还原糖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17年第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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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7-02-27 08:50:22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3841
核心提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红参药材及饮片中总还原糖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现予发布、/div>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2017年第20叶/td>
发布日期 2017-02-22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红参药材及饮片中总还原糖检查项补充检验方法》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现予发布、/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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