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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关于保健食品延续注册(再注册)受理有关问题的通告(2016年第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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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6-12-12 04:13:26 来源9a href="http://www.cfe-samr.org.cn/zcfg/bjsp_134/gsgg/zc/202208/t20220802_4405.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浏览次数9span id="hits">5776
核心提示:对未在规定时限提出延续注册(再注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的,申请人应?016?2?1日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受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延续注册的审评审批时限以受理时间为起始顺?个月、/div>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2016年第163叶/td>
发布日期 2016-12-09 生效日期 2016-12-09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为加强和规范保健食品延续注册(再注册)管理,保障〉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88284.html" target="_blank"> 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泔/strong>》平稳实施,经研究,现就保健食品延续注册(再注册)申请受理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9/div>
  一、对未在规定时限提出延续注册(再注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的,申请人应?016?2?1日前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受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延续注册的审评审批时限以受理时间为起始顺?个月9/div>
  (一?016??日前,已按期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再注册申请,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补正,申请人再次申请时已超过规定的再注册申请时限(逾期)的:/div>
  (二?016??日后,因未及时提供保健食品生产销售情况相关证明文件导致逾期或超过批准证书有效期提出延续注册申请的、/div>
  二、自2017??日起申请延续注册的,申请人应当严格按照《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提出申请、/div>
  特此通告、/div>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2??/div>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注册评审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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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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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9/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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