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div>
2015??4?/div>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办泔/div>
第一 刘/div>
第一 为大力推进质量强区战略,引导和激励全区各行各业不断增强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树立质量先进典型,推进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产品质量泔/strong>
》和《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div>
第二 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以下简称主席质量奖)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奖。主要授予在自治区登记注册、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质量管理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在区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组织。本办法所?ldquo;组织,即包括一、二、三产业中从事生产、服务、研究、设计、教育、医疗等工作的各类组织、/div>
第三 主席质量奖的评审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和自愿申请的原则、/div>
第四 主席质量奖为年度奖,原则上每年度获奖组织不超?个。当年无达到奖励条件的组织,奖项可以空缺、/div>
第五 评审主席质量奖不收取任何费用、/div>
第六 主席质量奖的有效期为3年、/div>
第二 组织管理
第七 主席质量奖由自治区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认定(以下简称审定委员会)。审定委员会由自治区质量工作主管部门、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组成;审定委员会主任由自治区分管质量工作的副主席担任,委员由自治区有关部门分管领导组成、/div>
审定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推动、指导主席质量奖评审活动,审定主席质量奖评审标准、实施指南和评审工作程序,研究决定主席质量奖评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审议拟奖励名单、/div>
第八 审定委员会下设主席质量奖评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质监局,负责主席质量奖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订主席质量奖评审细则、工作程序和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div>
(二)组织制订评审员管理制度,组建评审员专家库和评审组,考核、监督评审员职责履行情况,建立评审员选用退出机制、/div>
(三)编制主席质量奖年度工作计划,受理主席质量奖申请,组织评审,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和成果、/div>
(四)汇总并向审定委员会报告主席质量奖评审结果,提出审议候选名单、/div>
第九 主席质量奖实行评审组评审制度,评审组由评审专家和审定委员会成员组成,按照不同行业,分别组成专项评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div>
评审员主要职责是依据评审细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申报单位进行材料评审和现场评审,保存好评审记录、/div>
第十 主席质量奖评审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行业部门(协会)、技术机构、社会团体、中介机构和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有效方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div>
第三 申报条件
第十一 申报主席质量奖的组织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依法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产经营5年以上,经营性组织要及时足额纳税、/div>
(二)积极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具有自我完善的持续改进机制,实施卓越绩效管理模式1年以上、/div>
(三)具有杰出的经营业绩或社会贡献。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其质量水平、主要经济和技术指标位居区内同行业前列;从事非盈利性业务的组织,其社会贡献位于区内行业前列、/div>
(四)品牌优势突出,具有良好的质量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div>
(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政策,积极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和环保技术,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突出成绩、/div>
第十二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主席质量奖:
(一)其产品(经营服务)项目不符合国家产业、环保、质量等政策的、/div>
(二)法律法规规定应取得相关证照而未取得的、/div>
(三)近3年内发生过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或存在因组织责任导致服务对象、用户(顾客)投诉或上访的突出问题的、/div>
(四)近3年内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不良记录的和弄虚作假行为的、/div>
(五)近3年内国家、自治区监督抽查产品不合格,或存在服务质量问题的、/div>
第四 评审标准
第十三条 主席质量奖的评审标准主要依据国家标准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制定、/div>
第十四条 在评审标准的统一规定下,可按行业类别分别制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以保证在不同行业评审工作中的一致性。实施细则根据各行业的特点,在经营规模、质量管理、科技进步、品牌影响力、市场占有率、诚信记录和社会贡献等方面拟定评审标准、/div>
第五 评审程序
第十五条 主席质量奖的评审主要包括申报单位资格审核、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和审定委员会审议、/div>
第十六条 每年度主席质量奖评审前,由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联合有关审定委员会成员单位在相关媒体、网站上发布评审公告、/div>
第十七条 申报组织应根据本年度主席质量奖的申报条件,在规定时限内向评审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申报表》和相关证实性材料、/div>
第十八条 初审符合申报条件的分别提交相关专项评审组。各专项评审组根据材料评审、现场评审等情况,形成综合评审报告,综合排序,提出主席质量奖获奖候选名单报评审办公室,由审定委员会办公室提交审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确定拟奖励单位,并对拟奖励单位进行核查、/div>
第十九条 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对拟奖励单位在自治区主要媒体、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0个工作日。公示没有异议的拟奖励单位,报审定委员会主任审核、自治区主席审定后,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并向获奖单位颁发主席质量奖奖牌(奖杯)、证书和奖金、/div>
第六 奖励及经贸/div>
第二十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对获得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荣誉称号的组织给?00万元的奖励,组织所在的地区、所属的行业主管部门和获奖组织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对获奖组织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div>
第二十一 主席质量奖的奖金和评审经费列入自治区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div>
第二十二 主席质量奖奖金主要用于获奖组织开展质量提升、技术攻关、人员培训以及质量检验机构和实验室建设等,不得挪作他用。评审经费主要用于会议费、聘请专家费、差旅费等相关支出、/div>
第七 扶持措施和鼓励政筕/div>
各有关部门对获奖组织在获奖的有效期内,要积极扶持和帮助,促进其发展、/div>
第二十三 自治区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要给予获奖组织较高的社会信用度、/div>
第二十四 自治区各主要媒体要大力宣传获奖组织的发展成就,提高知名度和美誉度,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div>
第二十五 各地区、各部门在执行政府采购时要优先考虑购买主席质量奖获奖组织生产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div>
第二十六 自治区产业发展主管部门在扶持产业发展、确定重点项目时要全程支持主席质量奖获奖组织提出的产业发展项目、/div>
第二十七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在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节能减排等方面向获奖企业倾斜、/div>
第二十八 自治区财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在执行产业扶持经费补贴时,对符合支出条件的主席质量奖获奖组织予以优先考虑、/div>
第二十九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时,要给予主席质量奖获奖企业加分、/div>
第三十条 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给予主席质量奖获奖组织出口产品免检政策,扶持出口创汇、/div>
第三十一 自治区质监部门对获奖组织给予以下支持9/div>
(一)有效期内,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定为AAA级、/div>
(二)除法定检验外的技术服务,减免收费、/div>
(三)执法检查每年一次,不得重复检查、/div>
第八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 对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主席质量奖荣誉的单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可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撤销其主席质量奖称号,收回奖?奖杯)、证书。追缴奖金,并予以曝光、/div>
第三十三 获奖单位在获奖有效期内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自治区级质量、安全监督抽查不合格,或发生严重违法违纪的,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撤销奖励称号、/div>
第三十四 建立获奖组织定期巡访及动态管理制度。有关部门应及时了解获奖组织的生产经营和质量管理等情况,督促其保持荣誉,不断提升改进绩效、/div>
第三十五 获奖组织有义务宣传、交流其质量工作先进经验和成果,可以在有关活动中宣传主席质量奖荣誉,但必须标明获奖时间、/div>
第三十六 承担主席质量奖评审工作的有关机构和人员要严格遵守评审有关规定、程序,依法保守申报单位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严格自律,公正廉洁、/div>
第三十七 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评审工作的监督,对在评审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后果的人员,取消其评审工作资格,并提请其主管部门或所在工作单位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iv>
第九 刘/div>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第三十八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发《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评审办法》(内政办发?011?9号文件)同时废止、/div>
第三十九 鼓励各地区、各行业结合实际设立相应的质量奖、/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食品重点行业全面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通知
-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徐州市食品经营违法案件免予行政处罚指导意见》的通知 (徐市监法?024??
- 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适用〈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对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件行政处罚裁量指引》的通知 (徐市监法?024??
- 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佛山市禁止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的公告 (佛市监公字?024?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枣庄石榴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鲁政办字?024?1?
-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行政许可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 (闽卫规?024? ?
-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珠府函?024??
-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厦府办?024??
-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024年清远市乳制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工作方案》的通知
-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非甾体抗炎药品及其系列衍生物或类似物违法行为的通知 (闽市监办?024??
点击排行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市监规?023??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学习宣贯工作的通知 (新安办?023?3?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四川省食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市监规发?023?0?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023年版)的通知 (新政办发?023?7?
- 山东省食品安全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 甘肃省散装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泔/A>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裁量权规范》等6个行政许可裁量基准的通知 (杭市管?023?79?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 (陕政办发?023?7?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 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度体系建设指导书》的通知 (鄂市监办食生函?023?6?
- 8款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被受理,包?款HMO、富硒酵母、壳聚糖
- 执行19295的粽子抽检时算算不算粽孏/a> 广告页面免责性声明有效性争?/a> 烟酰胺核糖是什么?能用在固体饮料里吗?
- 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024年版(/a> 采用初级农产品做为食品原料需要如何管控初级农产品的质野/a> 在公司A产品标签上标注搭配公司B产品食用更美味可以吗
- 仅提供分餐和就餐场所的助餐点
- 原料打成粈/a> 朋友美团点了一个猪蹄,但是有猪毛在上面,请问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吗>/a> 生开扇贝柱属于食用农产品吖/a> 职业打假打假,职能部门奇葩,如何证明我就是我
- 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质量管理人员培训考核题库(参考)
- 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附审查细则(/a> 委托生产的产品被抽检出不合格的处罚对象是委托方还是生产商或者两者都会被罚?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