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玫瑰果相关问题的复?食药监办食监一函?016?27?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玫瑰果相关问题的复?食药监办食监一函?016?27?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6-08-30 05:19:48 来源: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6053
核心提示:关于玫瑰果能否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玫瑰果能否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请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咨询、/div>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食监一函?016?27叶/td>
发布日期 2016-08-25 生效日期 2016-08-25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9/div>
  你院关于玫瑰果相关问题的咨询函(?016)苏0591民初453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9/div>
  关于玫瑰果能否在普通食品中添加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泔/strong> 》第三十七条规定: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相关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材料。玫瑰果能否作为普通食品原料,请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咨询、/div>
  关于进口食品的监管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五条等规定: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进出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进口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国内市场上销售的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实施监督管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相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置、/div>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厄/div>
  2016??5?/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国家法规
点击排行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7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