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现场制售类食品经营许可问题请示的复函(皖食药监食流秘[2016]252?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现场制售类食品经营许可问题请示的复函(皖食药监食流秘[2016]252?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6-06-13 09:59:26 来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4572
核心提示:你局《关于现场制售类食品经营许可有关问题的请示》(芜食药监审?016?号)收悉。经研究,现发布关于现场制售类食品经营许可问题请示的复函、/div>
发布单位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皖食药监食流秘[2016]252叶/td>
发布日期 2016-05-30 生效日期 2016-05-30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芜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div>
  你局《关于现场制售类食品经营许可有关问题的请示》(芜食药监审?0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9/div>
  一、没有独立经营主体资格类的许?/div>
  对于没有独立经营主体资格类现场制售行为,主要指商场超市内现制现售行为,其主体资格为商场超市,主体业态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可按照热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进行许可、/div>
  二、有独立经营主体资格类的许可
  对于独立经营主体资格类现场制售行为,主要指部分蛋糕店、熟食加工店,所有饮品店以及所有前店后坊形式类经营行为,其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经营项目可根据实际按照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及自制饮品制售进行许可、/div>
  三、对于制售分离类主体资格的许?/div>
  对于制售分离类生产经营行为,其生产加工点一律按照小作坊登记管理;食品销售点主体业态一律为食品销售经营者,经营项目可按照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进行许可、/div>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0?/div>
地区9/font>安徽
标签9/font>现场制售复函食品经营许可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