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国家法规?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过渡期食品生产许可证吊销有关问题的复?食药监办食监一函?016?6?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过渡期食品生产许可证吊销有关问题的复?食药监办食监一函?016?6?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6-02-16 08:08:58 来源9a href="http://samr.cfda.gov.cn/WS01/CL1633/144382.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厄/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6820
核心提示:你局《关于婴幼儿配方谷粉是否允许分装等问题的请示》(赣食药监文?015?8号)收悉。文中提到过渡期食品生产许可证吊销有关问题,经研究,现函复如下9/div>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食监一函?016?6叶/td>
发布日期 2016-02-04 生效日期 2016-02-04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div>
  你局《关于婴幼儿配方谷粉是否允许分装等问题的请示》(赣食药监文?015?8号)收悉。文中提到过渡期食品生产许可证吊销有关问题,经研究,现函复如下9/div>
  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应当按照〉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87596.html" target="_blank">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号)第四十一、四十二条的规定执行、/div>
  二、食品生产者持有多张旧版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吊销生产许可证时,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涉及的相关产品类别对应的食品生产许可证、/div>
  三、持有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者,需要吊销生产许可证时,由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该食品生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div>
  四、食品生产者持有多张旧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和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需要吊销生产许可证时,如果应当吊销证书的产品类别涉及旧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则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旧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其持有的新版证书继续有效;如果应当吊销证书的产品类别涉及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则由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其持有的旧版证书继续有效、/div>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厄/div>
  2016???/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