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公布《漾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div>
2014??0?/div>
漾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 刘/div>
第一条 为了有效保护漾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规范漾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以下简称专用标志)的申请、使用和管理,维护漾濞核桃生产经营秩序,保证漾濞核桃的质量和特色,根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739.html" target="_blank">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4951.html" target="_blank">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泔/a>》、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3691.html" target="_blank">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办法、/div>
第二 在本州行政区域内从事漾濞核桃种植、加工、销售及其他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漾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遵守本办法、/div>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漾濞核桃,是指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的保护范围内生产的,质量符合DB53/T546?013《地理标志产 漾濞核桃》的核桃产品、/div>
第四 漾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12年第51号公告批准的范围、/div>
第五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漾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领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漾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确保漾濞核桃产业可持续发展、/div>
第六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成立漾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由质监、林业、科技、知识产权、农业、工商、检验检疫、卫生、财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统一负责漾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管理工作。漾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大理白族自治州质量技术质监局,负责日常工作、/div>
第二 申请和受琅/div>
第七 在漾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内从事漾濞核桃种植、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凡符合使用条件的,均有权提出使用专用标志申请、/div>
第八 申请使用专用标志,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div>
(二)在保护范围内生产的漾濞核桃,产品质量符合漾濞核桃标准要求;
(三)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质量记录档案健全,对生产过程实行质量跟踪和可溯源管理:/div>
(四?年内无重大质量违法记录、/div>
第九 专用标志使用遵循自愿申请的原则,需要使用专用标志的,应当向大理白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9/div>
(一)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见附?(
(?州、县市林业局出具的产品产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有关证明;
(三)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四)漾濞核桃生产企业概冴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div>
第十 大理白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请使用专用标志者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报省质监局进行审查,经省质监局上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查合格的,予以注册登记并发布公告。公告之日起,申请使用专用标志者即可在其产品和包装上使用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div>
第三 专用标志管理
第十一 专用标志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所规定的专用标志图案和漾濞核桃文字组成、/div>
第十二条 专用标志的印刷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2006?09号)规定,专用标志可粘贴或印刷在产品包装物上、/div>
第十三条 专用标志由漾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标后确定的具有印刷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印刷企业印刷,并将印刷的包装物和粘贴标志的图案、种类、数量以及印刷企业的名称报漾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备案、/div>
第十四条 使用专用标志者,每年3?1日前应向漾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上年度专用标志使用情况及本年度专用标志使用计划、/div>
第四 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加/div>
第十五条 获准使用专用标志的生产企业,可以在其产品的标签、包装物、说明书、广告以及相关经营场所使用专用标志、/div>
使用者只能按专用标志证书所列的产品范围使用专用标志,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不得将证书和标志使用权转让给他人、/div>
第十六条 获得专用标志使用资格的生产企业,应当在产品包装标识上标注专用标志并标?ldquo;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字样,同时标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公告号以及所执行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号、该产品的通用标准等、/div>
第十七条 禁止伪造、买卖、冒用、擅自使用专用标志及名称。禁止使用与专用标志相近、易产生误解的名称、标识、文字或者图案标志、/div>
第十八条 漾濞核桃生产企业应当建立核桃生产、销售台帐,建立核桃基地档案或相应的原料采购台帐,制订完善各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的管理制度。记载每批漾濞核桃的来源、数量、质量状况、标志使用、包装方式、销售去向等、/div>
第十九条 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漾濞核桃的单位和个人,进货时应当验明专用标志证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div>
第五 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 漾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对漾濞核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质量及专用标志使用情况实施监督和管理、/div>
第二十一 漾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漾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重点对产地范围、产品名称、生产技术工艺、质量特色、数量、包装、标识以及产品专用标志的印刷、发放、数量、使用情况和产品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产品的标准符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对专用标志使用者年度自查情况进行审核或实地抽查、/div>
第二十二 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生产单位,经监督检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酌情予以通报,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大理白族自治州质量技术监督局报请省质监局、国家质检总局撤销其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div>
(一)产品质量经抽检达不到DB53/T546?013《地理标志产品漾濞核桃》标准要求;
(二)未按标准组织生产;
(三)在未受保护的核桃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div>
(四?年内未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五)其他未按本办法执行的情况、/div>
第二十三 生产企业应当保证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对经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年内不得申请使用专用标志、/div>
第二十四条 以其他核桃冒充漾濞核桃的,依照〉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6.html" target="_blank">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iv>
第二十五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由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理、/div>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第二十六 从事漾濞核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得泄露商业秘密。违反规定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iv>
第六 刘/div>
第二十八 本办法自2014?0?日起施行
附件下载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 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食品药品科普站分类管理的通知 (沪食药安办?024??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冷藏、冷冻预制菜肴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通知 (东市监规字?024??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汤料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通知 (东市监规字?024??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用预拌粉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通知
-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其他食品(异麦芽酮糖醇)生产许可审查方案》《其他食品(胶原蛋白肽)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公告
- 福建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版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38?
- 北京市商务局?部门关于印发《推动北京餐饮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国际美食之都行动方案》的通知 (京商生二字?024??
-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 (陕市监办发?024?6?
-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闽市监食生?024?8?
-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福建省食品广告发布合规指引的通告 (2024年第2?
点击排行
- 山东省食品安全条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3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023年版)的通知 (新政办发?023?7?
- 江苏省食品安全条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四号))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裁量权规范》等6个行政许可裁量基准的通知 (杭市管?023?79?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 (陕政办发?023?7?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024年版)》的公告 (浙市监公?024??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冷藏预制调理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试行)的通知 (鲁市监食生规字?023?5?
- 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侊/A>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市监规?024??
-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草案)》、/a>
- 食品企业应定期对合格供应商至少进行一次评价,具体多久一次有法律法规要求吖/a>
- 普通食品原料纳入保健原料目录后,能否继续用于普通食品生产?
- 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
- 10379产品命名
- 关于即食糯玉籲/a>
- 涉案食品配料表中食品添加剂可规范>/a>
- 进口产品 个别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凅/a>
- 一码多品及食品添加剂标注问颗/a>
- 医用级口服液玻璃瓶可用于食品生产吖/a>
- 广东卫健委答?-----铁皮石斛食品安全标准
- 阿胶是属于食药同源还是药?/a>
- 包装袋上打了宁夏枸杞四个字被投诉
- 关于饮料出口的问颗/a>
- 大家来看看这个标签是否符合规宙/a>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