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已经已经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div>
二OO七年四月四日
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泔/div>
第一 刘/div>
第一 为了有效保护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规范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使用和管理,确保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与特色,维护使用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37981.html" target="_blank">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4951.html" target="_blank">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泔/a>》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3691.html" target="_blank">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div>
第二 本办法所?ldquo;龙峰?rdquo;,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的产区地域保护范围内,按照DB42/293《地理标志产品龙峰茶》标准生产加工的绿茶、/div>
第三 龙峰茶产区地域保护范围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第176号公告批准的范围,即:蒋家堰镇、中峰镇、龙坝乡、城关镇、水坪镇、县河镇、新洲乡、兵营乡、鄂坪乡、汇湾乡、泉溪镇、天宝乡、丰溪镇等十三个乡镇及龙王垭茶场、梅子茶场、前进茶场、杨家扒综合农场、标湖林场、双竹林场、九里岗林特场、王家山茶场、天池垭林场等九个县办农林特场现辖行政区域、/div>
第四 凡从事龙峰茶生产、经营活动,申请、印刷、使用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以及对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办法、/div>
第五 为加强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监督管理,县政府成立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由县质监局、科技局、茶叶办、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卫生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等部门负责人及茶叶生产龙头企业负责人组成、/div>
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具体负责日常监管工作、/div>
第二 专用标志的使?/div>
第六 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所有权属于竹溪县人民政府,在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内从事茶叶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凡符合使用条件的,均有权提出使用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申请、/div>
第七 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使用实行自愿申请,鼓励具备龙峰茶生产条件的企业申请使用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div>
第八 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者需要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应向县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证明(一式五份)9/div>
(一)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使用申请书;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四)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div>
(五)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六)茶叶鲜叶产地及生产场所证明:/div>
(七)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符合DB42/293《地理标志产品龙峰茶》的检验合格报告、/div>
第九 县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绿茶生产者的申请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审查合格,注册登记公告并发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证书》后,方可使用专用标志、/div>
第十 专用标志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所规定的专用标志图案和龙峰?rdquo;文字组成、/div>
第十一 专用标志的印刷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09号《关于发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比例图的公告》的规定、/div>
第十二条 专用标志由使用者到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具有印刷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印刷企业印刷,并将印刷的包装物和粘贴标志的图案、种类、数量以及印刷企业的名称向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备案、/div>
第十三条 使用专用标志的企业每年应向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报送专用标志使用情况、/div>
第三 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加/div>
第十四条 使用者只能按专用标志证书所列产品范围使用专用标志,不得扩大使用范围,不得将证书和标志使用权转让给他人、/div>
第十五条 龙峰茶生产、种植和加工必须符合DB293《地理标志产品龙峰茶》及配套技术标准要求,茶园环境必须符合无公害生产环境要求,做好茶树种植栽培,茶园管理、施肥等农事记录、/div>
第十六条 龙峰茶生产者应当建立龙峰茶生产、销售台帐,建立茶叶基地档案和相应的原材料收购台账,制订完善各生产环节和销售环节的管理制度、/div>
第十七条 销售和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单位和个人,进货时应当验明专用标志证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div>
第四 监督与管琅/div>
第十八条 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的地域保护范围、产品质量、生产技术工艺、产品包装、专用标志使用、产品生产环境、生产设备、产品标准的符合性等方面进行日常监督管理、/div>
第十九条 获准使用专用标志资格的生产者,未按相应标准和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的,或者在两年内未在受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专用标志的,由县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逐级报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注销其专用标志使用注册登记,停止其使用专用标志并对外公告、/div>
第二十条 以外地茶冒充龙峰茶的,或以低等级的龙峰茶冒充高等级的龙峰茶的,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依照〉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4806.html" target="_blank">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责令其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iv>
第二十一 仿造或者冒用专用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div>
第二十二 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92673.html" target="_blank">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泔/strong>》等相关法律、法规,由各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依法进行处理、/div>
第二十三 从事龙峰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人员应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不得泄漏企业的技术和商业秘密,违反以上规定,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iv>
第五 刘/div>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第二十四 本办法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div>
第二十五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品快速检测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市监办?024??
- 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德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资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成德眉资地区食品预拌粉生产许可审查方案》的通知
-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食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 (粤市监食生?024?15?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024年上海市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沪市监食生?024?3?
-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2024年特殊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沪市监特食?024?0?
-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线上线下一体推广运用“放心餐饮社会监督码”的通知 (鄂市监办餐饮?024?2?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024年全省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的通知 (渝府办发?024?9?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024年食品流通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点击排行
- 上海市酒类商品产销管理条例|2023年修正版
- 江苏省食品安全条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公告(第四号))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2024年修正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
-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许可裁量权规范》等6个行政许可裁量基准的通知 (杭市管?023?79?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动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 (陕政办发?023?7?
-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甘肃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浙江省食品安全数字化追溯管理重点品种目录及主体目录?024年版)》的公告 (浙市监公?024??
-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规范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监督管理的通知 (川市监办便函(2024?9?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小餐饮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冀市监规?024??
-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实施办法|2023年修正版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61?
- 鹿茸
- 关于预制菜的定义
- 现场制售奶茶合规性要求?检测指标?依据是哪些文件?
- 冷链产品温度管理
- 港卫食准字这种批准文号真偆/a>
- 北京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工作指弔/a>
- 市场监管SC编号发错,怎么纠正
- 《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答记者问
- 关于复配食品添加剂在成品标签中的标识问题
- 求《食品安全法解读》电子版~~~~
- 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规 2024片/a>
- 【原创资料分享】《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培训PPT
- 广西卫健委答?---斑斓粉能否作为食品原料用于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a>
- 关于酱腌菜产品固形物标识问题
- 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企业标准的一定要是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吗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