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9/div>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2015??4日省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86282.html" target="_blank">山东省实?lt;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gt;办法》(第四次修正)(以下简称《办法》),取消了对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和登记管理的规定,增加了对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应当自我声明公开的规定。依据《办法》的规定,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印发的〉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5414.html" target="_blank">山东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宙/a>》、〉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65447.html" target="_blank">山东省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管理办泔/a>》等涉及企业标准管理?个规范性文件废止,各有关单位不得再受理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和登记申请。同时,各有关单位也不得要求企业在申请有关资质时提供企业产品标准备案证书或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证书。企业产品标准要按照《办法》的规定和国家标准委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对于已经备案或登记的企业产品标准,其备案或登记证书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div>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1??/div>
附件(点击下载):
山东省质监局关于废止《山东省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等二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pdf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