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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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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5-10-19 02:47:56 来源: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4363
核心提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号)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7号)已颁布实施,根据总局、湖北省局贯彻实施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发布关于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工作的通知、/div>
发布单位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10-15 生效日期 2015-10-15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http://www.whfda.gov.cn/CL0292/9728.html
各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申请人9/div>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87596.html" target="_blank">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6号)和〉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87595.html" target="_blank">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7号)已颁布实施,根据总局、湖北省局贯彻实施许可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现就全市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相关衔接工作通知如下9/div>
  一、自2016??日起,按省局统一部署,全市统一启用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市局负责组织全市新版《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印制、发放等工作、/div>
  二、原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其许可证继续有效、/div>
  三?016??日前申请新办、变更、补办许可证的,一律发放原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截止2015?2?1日、/div>
  四?016??日前到期的原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顺延?015?2?1日,原许可机关在其许可证上标?ldquo;有效期延?015?2?1?rdquo;,并加盖原许可机关印章予以确认、/div>
  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0?5?/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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