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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对《进口食品口岸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征集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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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5-09-28 02:32:56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521
核心提示:为规范食品进口活动,加强进口食品口岸检验监督管理,保障进口食品安全,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起草了《进口食品口岸检验监督管理办法》、/div>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9-28 截止日期 2015-10-29
有效性状?/th> 地区 中国
备注
  为规范食品进口活动,加强进口食品口岸检验监督管理,保障进口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食品安全泔/strong> 》及其实施条例、〉a href="//www.sqrdapp.com/law/jiben/163331.html" target="_blank">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a href="//www.sqrdapp.com/law/jiben/1710.html" target="_blank">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a href="//www.sqrdapp.com/law/chukou/173672.html" target="_blank">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泔/a>》等法律法规和国际通行做法,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起草了《进口食品口岸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现将《进口食品口岸检验监督管理办法》予以公示,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015?0?9日前反馈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div>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
  1.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www.aqsiq.gov.cn),进入主页公众参与栏目?ldquo;草案意见征询子栏目,点击《关于对<进口食品口岸检验监督管理办?gt;征求意见的通知》,查看相关文件并在页面下方草案意见征集栏中提交意见、/div>
  2.发送电子邮件至:spj3@aqsiq.gov.cn、/div>
  3.发送信件至: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号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三处,邮?00088。请在信封注?ldquo;进口食品口岸检验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rdquo;字样、/div>
  感谢大家的支持!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 检?nbsp;进口食品 进口 出口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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