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5-09-10 02:35:01 来源:国务院法制?nbsp;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707
核心提示:黑龙江省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84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8项、下?1项、调?5项。本次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中,有3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其中,取消5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14项、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5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13项、/div>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2015-09-15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黑龙江省政府?7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84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8项、下?1项、调?5项。本次取消、调整行政权力事项中,有3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其中,取消5项、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14项、调整为行政许可事项5项、调整为其他权力事项13项。今后不再保?ldquo;非行政许可审?rdquo;这一审批类别。同时,建议取消3项行政法规、国务院及其办公厅相关文件设定事项,1项地方性法规设定事项,省政府将依照法定程序履行相关程序后再行公布、/div>
  各地、各部门要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权力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制定监管措施,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依法需要委托实施的,要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凡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原则上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享有同等权限。各地要对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依法规范行使,切实加强管理,确保行政权力承接到位。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的事项,不得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实施审批。审批部门要严格规范审批行为,明确审批的权限、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div>
  本决定自2015??5日起施行、/div>
  ?nbsp; 附件1-2下载】:1.取消和调整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彔/div>
  2.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彔/div>
地区9/font>黑龙?nbsp;
标签9/font>行政许可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41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