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5-08-14 02:08:11 来源:国务院法制?nbsp;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546
核心提示: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宙/div>
发布单位
宁波市人民政
宁波市人民政庛/div>
发布文号 宁波市人民政府令?11叶/td>
发布日期 2014-04-08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fgkd/xfg/dfzfgz/201506/20150600399527.shtml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014??1日宁波市人民政府?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2014??日宁波市人民政府令第211号发 自公布之日起实施(/div>
  为了适应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宁波市人民政府组织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下列规章分别予以废止9/div>
  一、宁波市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市政府?1号令)、/div>
  二、宁波市河道采砂管理规定(市政府?5号令)、/div>
  三、宁波市违反城市规划建设处理办法(市政府?5号令)、/div>
  四、宁波市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规定(市政府第107号令)、/div>
  五、宁波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市政府?10号令)、/div>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div>
地区9/font>浙江
标签9/font>规章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4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6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