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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关于泰国莲雾、斯里兰卡香蕉、韩国葡萄、埃塞俄比亚大豆输华和中国荔枝输韩国等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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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5-08-05 05:06:16 来源:质检总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408
核心提示:根据风险分析结果,经与泰国、斯里兰卡、韩国、埃塞俄比亚检验检疫部门协商,我局与相关国家的检疫部门分别签署或确认了《泰国莲雾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斯里兰卡香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韩国葡萄输华植物检疫要求》《埃塞俄比亚大豆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中国荔枝输韩植物检疫要求》,相关产品均已完成检疫准入程序、/div>
发布单位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8-05 生效日期 2015-08-05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检验检?进出叢/td>
备注
  根据风险分析结果,经与泰国、斯里兰卡、韩国、埃塞俄比亚检验检疫部门协商,我局与相关国家的检疫部门分别签署或确认了《泰国莲雾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斯里兰卡香蕉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韩国葡萄输华植物检疫要求》《埃塞俄比亚大豆输华植物检疫要求议定书》《中国荔枝输韩植物检疫要求》,相关产品均已完成检疫准入程序。即日起,允许符合相关要求(见附????)的泰国莲雾、斯里兰卡香蕉、韩国葡萄、埃塞俄比亚大豆输往中国。符合相关要求(见附?)的中国荔枝自即日起可向韩国出口、/div>
  【附?-5下载】:1. 泰国莲雾输华植物检验检疫要汁/a>
  质检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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