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盐业管理办法》的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盐业管理办法》的决定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5-07-31 10:37:26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445
核心提示: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吉林省盐业管理办法》的决定
发布单位
吉林省人民政
吉林省人民政庛/div>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暂无 生效日期 1998-01-01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规章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http://www.jl.gov.cn/xxgk/zc/zffw/szfwj/szfl/201411/t20141118_1790547.html
  省政府决定对〉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87327.html" target="_blank">吉林省盐业管理办泔/a>》作如下修改9/div>
  一、第十三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盐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规处罚?rdquo;
  二、第十四条修改为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dquo;
  本决定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div>
  《吉林省盐业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正、/div>
地区9/font>吉林
标签9/font>盐业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