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生产许可办理事宜的通知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生产许可办理事宜的通知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5-07-24 02:38:04 来源: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876
核心提示:根据河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015??1日起,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承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保健食品注册审核等审批职能统一调整至行政审批办公室实施。为保障全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有效性和连续性,现发布关于食品生产许可办理事宜的通知、/div>
发布单位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5-07-17 生效日期 2015-07-17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http://www.hda.gov.cn/CL0568/14045.html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9/div>
  根据河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015??1日起,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监管处承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保健食品注册审核等审批职能统一调整至行政审批办公室实施。为保障全省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的有效性和连续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9/div>
  一、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尚未划转到位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所承担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审查工作,仍按原有程序和要求实施。行政审批业务工作接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div>
  二、食品监管职能划转到位的食品药品监管局,按照《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下放第一批食品生产许可审批发证权限的通知》(豫食药监食生函?015?27号)要求,做好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下放?大类食品生产许可行政审批工作;其他的食品许可工作仍按原工作程序和要求实施,并接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的业务指导和监督、/div>
  三、省食品药品监管局?015??0日前受理的审批事项,仍由省局食品生产监管处负责办结;??1日起,以上事项的受理、审查、审批、送达由行政审批办公室全程实施。受理地点: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厅,地址:郑州市金水?6号医药大?楼,邮政编码?50012,联系电话:0371- 63280301?3280305,相关许可材料上报联系人:王龙霞、/div>
  四、原由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div>
  2015??7?/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16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8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