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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津政发?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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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5-07-22 02:16:56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258
核心提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010?8号)要求,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市人民政府对截至2010??1日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div>
发布单位
天津市人民政
天津市人民政庛/div>
发布文号 津政发?010?9叶/td>
发布日期 2010-11-26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tjzfxxgk.gov.cn/tjep/ConInfoParticular.jsp?id=23355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9/div>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010?8号)要求,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市人民政府对截至2010??1日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011??日起?1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目录见附?),对393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目录见附?),现予公布、/div>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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