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北京市保健品化妆品技术审评中心:
自我局接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产品注册受理和现场核查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许?009?37号,以下简称通知)以来,我局曾转发过该通知。现就转发通知中办理国产保健食品终止注册申请工作进一步提出以下明确要求:
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办理国产保健食品终止注册申请工作问题的复函》(食药监许函[2009]278号)要求,对于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在我局已完成保健食品注册受理和申报材料工作后,提出终止注册申请的情况,接收终止注册申请属于原申请事项延续,不属于新的行政许可事项、/div>
二、对于我局已完成保健食品注册受理和申报材料工作后提出终止注册申请的,由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向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终止申请,该申请由北京市保健品化妆品技术审评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负责接收、/div>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三、中心自接到终止申请?个工作日内,须填写《国产保健食品终止注册申请登记表》,并将该表及企业终止申请书面材料报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时留?份《国产保健食品终止注册申请登记表》备查、/div>
附件1:原文附件无法下轼/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