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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京工商发?0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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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5-07-14 10:15:55 来源: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718
核心提示: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010?0号)要求,我局对建局?010?0?1日制定并公布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且正在执行?9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保?57件,废止或失?35件。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div>
发布单位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文号 京工商发?010?35叶/td>
发布日期 2010-12-27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市工商局关于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京工商发?010〕第135号)中决定保留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实施食品停止销售处理程序的规定(试行)》(京工商发?003〕第177号)应为废止文件,而该文决定废止或失效的文件目录中《关于调整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工商发[2004]?77号)应予以保留,特此更正、/span>


http://newsite.baic.gov.cn/zwgk/xxgk/zcwj/zcfg/djjg_8_1/gfxwj/201107/t20110707_522994.htm
各区县分局、专业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执法大队,各事业单位,各协会、学会: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本市规章清理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010?0号)要求,我局对建局?010?0?1日制定并公布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具有普遍约束力且正在执行?9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决定:保?57件,废止或失?35件。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div>
   附件?.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彔/div>
  2.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彔/div>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七?/div>
地区9/font>北京
标签9/font>规章法人规范性文?nb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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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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