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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印证的暂行规定([1986]量局监字?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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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5-07-10 09:51:27 来源:国家计量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697
核心提示: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检定印证的暂行规定
发布单位
国家计量局
国家计量局
发布文号 [1986]量局监字?33叶/td>
发布日期 1986-09-27 生效日期 1986-09-27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其他 专业属?/th> 计量相关
备注 http://www.aqsiq.gov.cn/xxgk_13386/zvfg/gfxwj/jl/201502/P020150204569215899848.pdf
地区9/font>中国
标签9/font>检?nbsp;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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