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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取得境外认可机构认可备案(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004年第4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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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5-07-03 09:03:27 来源: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641
核心提示: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加强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的监督管理,维护和规范我国认证市场秩序,国家认监委制定了《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取得境外认可机构认可备案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施行、/div>
发布单位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伙/div>
发布文号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004年第4号公呉/td>
发布日期 2004-02-20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2015-10-09
备注 本法规已废止,详情请查看9a href="//www.sqrdapp.com/law/qita/187742.html" target="_blank">国家认监委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认监?015年第31号公?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加强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的监督管理,维护和规范我国认证市场秩序,国家认监委制定了《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取得境外认可机构认可备案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施行、/div>
  二○○四年二月二十日
  附件?nbsp; 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取得境外认可机构认可备案管理办法

  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取得境外认可机构认可备案管理办法
  第一 为加强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的监督管理,维护和规范我国认证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div>
  第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下简称境内机构),取得境外认可机构认可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备案、/div>
  本办法所称境内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从事认证、检测、检查、鉴定、检定、校准、检验活动的机构、/div>
  第三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对取得境外认可机构认可的境内机构的备案工作、/div>
  第四 取得境外认可机构认可的境内机构,应当在取得境外认可机构认可后30日内,向国家认监委备案。在本办法生效以前已经取得境外认可机构认可的境内机构,应当于本办法生效后60日内向国家认监委备案、/div>
  第五 境内机构备案时,应当提交备案报告(备案报告格式见附录)和以下材料9/div>
  (一)本机构简介(认证机构备案免此项):/div>
  (二)本机构法律地位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认证机构备案免此项);
  (三)本机构取得境外认可机构认可的认可评审报告、认可证书及认可范围(复印件或者电子文本。实验室和检查机构免评审报告);
  (四)境外相关认可机构的法律地位、认可文件及背景材料:/div>
  (五)获境外认可机构认可的评审、监督和复审情况:/div>
  (六)其他材料(包括本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相关活动的报告,本机构的其他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等;认证机构备案免此项)、/div>
  第六 国家认监委在收到备案报告及相关材料后30日内完成审核,需要补充材料的,及时通知备案人、/div>
  第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备案9/div>
  (一)境外认可机构不具备合法地位:/div>
  (二)备案机构提交的文件内容不真实;
  (三)备案的认可项目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人体健康或者安全、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环境或者其他公共利益;
  (四)国家认监委认为不应当予以备案的其他情形、/div>
  第八 已经备案的境内机构,如果备案事项发生变更,应当于变更事项发生?0日内办理变更手续、/div>
  备案事项包括境内备案机构提交的备案报告和相关材料等内容、/div>
  第九 境内机构取得境外认可机构认可,未向国家认监委备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给予警告,并予公布、/div>
  第十 本办法由国家认监委负责解释、/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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