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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雪花青豆 产品中添加硫酸铝铵有关问题的批复(浙食药监规?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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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5-05-21 11:26:32 来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092
核心提示: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雪花青豆 产品中添加硫酸铝铵有关问题的批复、/div>
发布单位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浙食药监规?015? 叶/td>
发布日期 2015-04-30 生效日期 2015-04-30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http://www.zjfda.gov.cn/news/detail/46596.html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div>
  你局关于雪花青豆产品中是否可添加硫酸铝铵的《请示》(义市监管[2015]5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食品中如何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规定执行。按照该标准,硫酸铝铵可用于04.04 豆类制品,而不能用?ldquo;04.05坚果和籽?rdquo;食品、/div>
  二、根据该企业生产?ldquo;雪花青豆产品执行标准《坚果炒货食品通则》(GB/T 22165-2008)和《坚果炒货食 分类》(SB/T 10671-2012),该产品应归入04.05坚果和籽?rdquo;食品,不得添加硫酸铝铵、/div>
  三、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了《浙江省< 食品安全泔/strong> >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ldquo;本省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四)使用食品添加剂超过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范围和用量的食品?rdquo;可依照该法规第五十九条进行处罚、/div>
  特此批复、/div>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0?/div>
地区9/font>浙江
标签9/font>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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