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樟树市、省直管试点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9/div>
根据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79423.html" target="_blank">关于调整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赣食药监保化?012?4号)和《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赣食药监保化?012?7号)有关规定,我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换证工作已基本完成。目前,仅有少部分生产企业持有《保健食品GMP证书》(以下简称GMP证)和《保健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以下简称卫生许可证)。为进一步加快并规范我省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div>
一、自2015?2?日起,我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持有的 GMP证和卫生许可证不再使用,全部注销,统一使用《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以下简称生产许可证)、/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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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已获得GMP证和卫生许可证,尚未换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在2015??日前申请核发生产许可证。GMP证和卫生许可证有效期?016??日后的,可直接换发生产许可证,原有效期不变、/div>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5?/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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