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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雪花青豆”产品中是否可添加硫酸铝铵意见的凼/h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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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5-04-08 09:30:21 来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531
核心提示:近日,省局收到义乌局关于“雪花青豆”产品中是否可添加硫酸铝铵的《请示》(义市监管[2015]58号),经研究,草拟批复如下:
发布单位 暂无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暂无 截止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地区 浙江
备注 http://zw.zjfda.gov.cn/info!new_detail.do?id=45745
  近日,省局收到义乌局关于雪花青豆产品中是否可添加硫酸铝铵的《请示》(义市监管[2015]58号),经研究,草拟批复如下:
  1、食品中如何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按照〉a href="//www.sqrdapp.com/down/standard/sort/3/28220.html" target="_blank">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凅/a>》(GB2760-2011)规定执行。按照该标准,硫酸铝铵可用于04.04 豆类制品,而不能用?ldquo;04.05坚果和籽?rdquo;食品、/div>
  2、根据该企业生产?ldquo;雪花青豆产品执行标准〉a href="//www.sqrdapp.com/down/standard/sort/3/16350.html" target="_blank">坚果炒货食品通则》(GB/T 22165-2008)和〉a href="//www.sqrdapp.com/down/standard/sort/6/36186.html" target="_blank">坚果炒货食品 分类》(SB/T 10671-2012),该产品应归入04.05坚果和籽?rdquo;食品,不得添加硫酸铝铵、/div>
  3、未按食品安全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违反了《浙江省< 食品安全泔/strong> >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第(四)项规定?ldquo;使用食品添加剂超过食品安全标准规定范围和用量的食品;可依照该法第五十九条进行处罚、/div>
  现予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3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省食品药品稽查局,联系电话:0571-81393641,电子邮箱:bu414@163.com、/div>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div>
地区9/font>浙江
标签9/font> 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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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891238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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