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法规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青食药监食生函〔2014〕27号)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青食药监食生函〔2014〕27号)

扫描二维码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2015-02-11 09:51:46  来源: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1770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规范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现场检查工作针对性,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日前,省局下发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鲁食药监食生〔2014〕228号)(以下简称为“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研,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发布单位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青食药监食生函〔2014〕27号
发布日期 2014-12-3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态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sfda.qingdao.gov.cn/sfda/2/7/8/150206101132588528.html
各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稽查支队: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规范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提高现场检查工作针对性,保障食品质量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日前,省局下发了《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鲁食药监食生〔2014〕228号)(以下简称为“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阅研,按照《通知》要求,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2月31日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
电询:0535-2129301
QQ:2891238009
食品标法圈
实时把握食品标法动态
请扫码关注食品标法圈

声明:

① 凡本网所有原始/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
②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将#换成@) QQ:1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按分类浏览
国家法规 (11251) 国外法规 (3602)
地方法规 (39091) 法规动态 (83)
法规解读 (2528) 其他法规 (498)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65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7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