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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变更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名称的复函(食药监办食监一函?0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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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4-10-28 03:43:15 来源9a href="http://samr.cfda.gov.cn/WS01/CL1602/108446.html" target="_blank" rel="nofollow">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厄/a>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845
核心提示:鉴于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更名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同意你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由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变更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div>
发布单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 食药监办食监一函?014?31叶/td>
发布日期 2014-10-24 生效日期 2014-10-24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复函批复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变更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名称的请示》(鲁食药监发?014?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9/div>
  鉴于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更名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同意你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由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变更为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div>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厄/div>
  2014?0?4?/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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