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你局《关于推荐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作为醋酸酯淀粉等41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的请示》(粤食药监食产?014?1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9/div>
一、同意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为磷酸酯双淀粉等40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检验机构联系方式及承检范围见附件)。因国家卫生计生?014年第8号公告已撤销食品添加剂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故其不再作为食品添加剂、/div>
二、请你局监督检验机构在承担生产许可检验工作中,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在指定的承检范围内开展检验工作,不得超范围检验、/div>
(二)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准确、高效地完成检验工作、/div>
(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有关检验工作委托给其他检验机构、/div>
(四)在检验工作中发现产品的食品安全问题,要及时报告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置、/div>
(五)在检验工作中,要注重经验和技术的积累,注重对检验人员的培训,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检测方法和技术的研究,不断提高检验能力和检验水平、/div>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附件9span style="font-size: 14px;">
新增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检验机构联系方式及承检范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厄/div>
2014?0?3?/div>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