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地方法规? 省局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黑食药监?014?06?

省局关于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黑食药监?014?06?

扫描二维 分享好友和朋友圈
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4-09-10 10:23:10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6405
核心提示:现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食药监稽?014?6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具体信息公开形式请严格参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例表)》、/div>
发布单位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黑食药监?014?06叶/td>
发布日期 2014-09-01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hljda.gov.cn/show.aspx?newsid=19970&typeid=18
各市(地)、绥芬河市、抚远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9/div>
  现将〉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84547.html" target="_blank">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食药监稽?014?6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具体信息公开形式请严格参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例表)》、/div>
  联系人:  联系电话?451-51660622、/div>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div>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食药监稽?014?66 (/div>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div>
  根据《国务院批转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国发?014?号)要求,总局制定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现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div>
  一、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高度重视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div>
  二、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尚未完全到位的地区,由本地区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确定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的部门和载体,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div>
  三、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发布形式按《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附件2)的格式进行发布,具体填写内容参照《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例表)》(附件3)的内容填写、/div>
  四、从2014?月开始,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应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案件信息公开数量统计汇总后,在总局稽查局《案件统计表》中一并上报、/div>
   附件?.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
  2.行政处罚信息公开?/div>
  3.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例表(/div>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1?/div>
地区9/font>黑龙?nbsp;
标签9/font>案件信息公开行政处罚细则
食品伙伴网提供标准法规解读、舆情监控、合规咨询、申报注册等服务、br/>电询?535-2129301
QQ?891238009
食品标法? border=
实时把握 食品标法动?/span>
请扫码关?span class="color2">食品标法圇/span>

声明9/p>

凡本网所有原?编译文章及图片、图表的版权均属食品伙伴网所有,如要转载,需注明“信息来源:食品伙伴网”、br> 凡本网注明“信息来源:XXX(非食品伙伴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br> 邮箱:law#www.sqrdapp.com(发邮件时请?换成@ QQ?39307733

[ 政策法规搜索]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本文] [ 关闭窗口]


按分类浏觇/strong>
推荐地方法规
点击排行
按国家或地区浏览

法规中心 关于我们 广告业务 联系我们 信息服务

Processed in 0.034 second(s), 10 queries, Memory 4.59 M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