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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临食药监发?0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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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4-08-25 10:44:04 来源: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2688
核心提示:目前,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基本到位,为保障食品生产、流通许可工作的有序衔接,加强许可工作管理,根据省局要求,现发布关于做好食品生产流通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div>
发布单位
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临食药监发?014?6叶/td>
发布日期 2014-02-19 生效日期 暂无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备注 http://www.sxlffda.gov.cn/contents/19/276.html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9/div>
  目前,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基本到位,为保障食品生产、流通许可工作的有序衔接,加强许可工作管理,根据省局要求,先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9/div>
  一、继续按照国家质监、工商部门许可管理的程序和条件严格做好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在国家总局对食品安全许可管理工作作出统一规定之前,继续按照国家质监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发布执行的许可审查发放程序和条件,办理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审核审批;继续沿用现行式样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发证机关相应调整为负责发放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div>
  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批发放,由各局审核受理,汇总后统一报省局政务大厅,省局审批后,由市局发放、/div>
  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批发放,按照属地管理和权责一致的原则,由所在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审查、审批、发证、/div>
  二、继续按照省质监、工商部门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认真做好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和食品摊贩登记工作。继续按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rdquo;(晋质监局发?013 63号)和省工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晋工商消字?013?1号)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和《食品摊贩登记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继续执行临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指导意见(草案)的通知(临质监局发?013?7号)、/div>
  有关许可证、登记证及相关申请文书参照现行的式样,由各县(市、区)局印制和管理、/div>
  三、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管理,严格审核和许可。要严格落实国家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监二?013?51号)要求,对婴幼儿配方乳粉流通许可实施单项现场核查,严格审核许可经营条件;在食品流通许可项目中,对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实行专门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对不符合销售要求的一律不得许可、/div>
  四、严肃发证纪律,严格规范许可证审查发放行为。药加强许可工作管理,高度重视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审查发放工作,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许可条件、程序,从严组织对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不?ldquo;走过?rdquo;?ldquo;走形?rdquo;,切实保障许可质量、/div>
  五、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做好许可管理工作的相互衔接。各县(市、区)局要主动加强与质监、工商部门的沟通和联系,认真做好已发放食品生产、流通许可证相关资料、信息的交接工作,妥善保管好相关资料和档案、/div>
  工作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div>
  附件9/div>
  1?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84381.html" target="_blank">《关于印?lt;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试行?gt;的通知?晋质监局发?013?3号)
  2?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84382.html" target="_blank">《山西省工商局关于贯彻<山西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晋工商消字?013?1号)
  3、〉a href="//www.sqrdapp.com/law/show-184383.html" target="_blank">临汾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许可指导意见(草案)》(临质监局发?013?7号)
  临汾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9?/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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