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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启用印章和机构改革期间相关情况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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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缩小字体2014-08-18 09:36:23 来源: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9span id="hits">1740
核心提示: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总体机构改革期间,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各单位继续以原单位名义履行职责、/div>
发布单位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伙/div>
发布文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4-08-15 生效日期 2014-08-15
有效性状?/th> 废止日期 暂无
属?/th> 通告公告 专业属?/th> 其他
备注 http://www.tda.gov.cn/eap/808.news.detail?news_id=6481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启用市人民政府新组建和更名部门印章的通知》(津政办发?014?3号),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印章?014??日启用、/p>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总体机构改革期间,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各单位继续以原单位名义履行职责、/p>

  特此通告、/p>

  2014??5?/p>

地区9/font>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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